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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弗森的史诗——漂泊的十三年(上)-NBA 篮球 -桥蛋 一个在互联网上不断摇滚的激情斗士!

艾弗森的史诗——漂泊的十三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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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清晨中第一缕阳光射进窗户的时候,我迷离着双眼,知道昨天已经过去,今天又已开始,日出日落,花开花谢,例行公事而已,没有一丝新意。

我慵懒地摸了摸身边(这已是江湖多年下意识的习惯),几乎身无长物,除了在外人看来艳羡不已而我却早已厌倦的灿灿黄金,我只剩下一把剑。这柄残剑叫鱼肠,在跟我之前,他属于一个刺客,刺客的名字叫专诸,这个刺客会做一道叫梅花凤鲚炙的上品珍馐,同样也会杀人,可他穷其一生也没有和武林至尊搭上一个边,只是在江湖厮杀中的当了一个不为人知的小小牺牲品,他勇武绝伦,气吞山河,但却经历了几百年的微不足道,直到有一天,太史公为他正名。

我想起他,有时又觉得就像是在想我……

剑已经很老了,不用看我便知道它早已不堪,在岁月的风刀霜剑中,它霉烂锈蚀,斑驳陆离,残破得早已不似当年。

再锋利的剑都总有钝掉的一天,就像人总是要老的一般,我明白,更何况,他已随我在江湖中闯了一十三年,经历了大小近千战,准确的说,是整整九百五十三战。

就在几年前,这柄剑是江湖中公认的几把好剑之一,他短小,迅捷,杀气逼人,它在专诸的手里刺穿过三层号称刀枪不入的狻猊甲,在我手里曾走上华山之巅论剑江湖,可转眼间,那些璀璨的纷纷然然之后,它躺在那里,就像一块废铁,废到除了我没有人愿意多看他一眼。面对这样的一封朝奏和夕贬潮州,我很平静,这就是江湖,这也是规则,只有女人才会因为脸上多了几丝皱纹而伤春悲秋,长吁短叹,我不会,因为我是个剑客,或者说,我是个男人。

2】悲秋将岁晚,繁露已成霜。遍渚芦先白,沾篱菊自黄。——白露为霜

我决定离开奥本山,为了早已凋零残破的活塞五子,也为了我自己。时至今日,整个江湖的人都知道,活塞的五行天罡大阵并不适合我,而我更不适合五行天罡大阵——尽管,这套阵法曾经蟾宫折桂,也曾经雄霸多时。

我能看出活塞背后的大掌门根本就没有要留我的意思,因为我对他来说已经没有一丝利用价值,奥本山的掌门姓库,但明眼人都知道他只是个傀儡而已,这里真正的大掌柜其实是一直藏于幕后的那个人,那人姓杜,是个一辈子都没做过亏本生意的商人,当然,他从前也是个高手,不仅因为他能挡住帮主的剑,也因为他手上有两枚武林至尊的戒指。

而我,一枚都没有。

刚刚来到奥本山的时候,我原本真的想帮助他们找回曾经的荣耀,也让自己的手上多一枚武林至尊的戒指,但力不从心,或者说有心如何,无力如何,因为杜某人从未想过要依靠我来成就大事,他们奥本山的镇山的绝学也并未真正地传给我,他们甚至根本不信任我,不愿让我去战。

我知道,这是我老了,他们怀疑我是不是一顿饭要跑四趟甚至五趟厕所,他们怀疑我是否还能拿起剑。我很想证明我其实不是很老,但是步子却越来越慢,动作越来越缓,剑锋越来越钝,唯一还在的只有杀气,但仅仅有杀气能做什么呢?

篮网门一战,我本以为我的剑仍是天下第一快,可当我发现自己的剑刚欲拔出,篮网哈少侠的剑却早已饮血,我忽然明白,尽管他远不及当年的我快,但比当下的我却快得多,这让我不得不承认,我,老了。

否则,奥本山只需给我一群身强力壮的后生,甚至他们都不需有怎样的武功,我便可以扛起一个门派杀入八大豪门。只可惜,这只是是我年轻时能做到的了,或者说,五年前也可以,可现在,我的血仍未冷,但身早已衰。

有人告诉我:“青春就像女人,当她在你身边的时候,你不会珍惜,而等到她翩然离去的时候,你才会发现他究竟有多重要。”现在,我终于感受到了它的重要,我拼尽全身的力气想要抓住青春的最后一抹余晖,但我抓不到……

于是,我开始爱上回忆,人们都说,当衰老时,回忆是最好的麻醉剂。

3】“轻裘长剑,烈马狂歌,弹剑江湖,浪迹天涯”这是我十五年前最爱的生活,我有时笑那时的幼稚,笑那时不喑世事。现在看来,我更希望跟着乔帮主或者胖子呆子混上一两次武林至尊得位子坐坐,然后找个小帮派赚很多很多的钱,再然后,找个地方做个小买卖,开个小镖局武馆,带着老婆孩子,其乐融融地糊口度日。

可现在,时间这根弦,拨了就再也回不去了……

宁为游侠儿,胜过一书生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渴望江湖,但很多人说我不适合江湖,因为他们觉得我的个子太矮,身型太弱,不适合江湖中的风吹雨打,刀磨剑砺。但乔治城的一位梅先生却说我骨骼极佳,虽不能循序渐进,但却可以剑走偏锋,然后把我介绍给了我的师父,师父教了我很多,让我记忆最深的就是他第一次见到我时所说的话:“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我跟着师父又学了三年,然后下山,从那一天开始,到现在,整整十三年。

我去参加了那年的武林新秀大会,那一年是二十年来几乎最盛大的一次新秀大会,直到现在还有许多人在江湖中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比如当今的武林至尊科少侠,再比如曾经的王者绿衣门的万里追魂君子雷,甚至是江湖中臭名昭著的马大少。

当年科少侠还是个初出茅庐的青涩少年,武功华丽且酷似乔帮主,他的眼睛很大,我能看出来,他的眸子里全是野心;君子雷让人感觉很舒服,丰神俊逸,潇洒倜傥,说话时总是微笑,若不是他漫天花雨的暗器手法,我宁愿相信他是坊间走出的戏子;马大少的武功和我的路子相仿,身手诡异,但却一脸的戾气,让人看着很不喜欢,至于其他人,或许记得,或许也就忘了,毕竟,已经过了整整十三年了……

然后我们就凭各自手上的功夫在新秀大会上尽情展示,以期望某一个门派能够看上我们,让我们真正走踏进江湖。

我的动作很快,人剑合一是我的杀招,和人比剑时,往往对方剑未出鞘,我便已在他的眉心刺上一点殷红,然后微笑着,懒洋洋地等着对手倒下。当时手握状元签的费城前七后六的十三连环帮很欣赏我闪电一般的速度,他们说:“这小子能帮我们称霸武林。”于是我成了那年新秀大会的状元。

排在我后面的是个外家功夫一流的大个子坎二爷,第三个被选中的是来自番邦,信奉回教的拉希姆大师,马大少和君子雷在第四第五位被选中,而野心勃勃的科少侠直到第十三位才被挑走,我能看出科少侠当时的不忿,他一定觉得他应该回自己的费城老家争霸江湖,而费城人却选择了我。我也帮不了他,后来听说他又被送到了洛杉矶的豪门湖人派,更是为他捏了把汗——侯门一入深似海。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4】十三连环帮只是一个小门派,他们虽然也曾经当过武林至尊,但那又是另一个十三年前的事了,那时帮里只有一些不入流的小角色和老家伙,只有两个人的身手算是上乘,一人姓斯,和我路数有些重叠,据听说师承北卡,是个根正苗红的青年才俊,另一个叫胖头陀科尔曼,也当过状元,长得很变态,但老有才了,会很多种武功,就是脾气不太好。

我来了之后他们显然不高兴,因为掌门对我的器重远胜于他们,尽管他们比我早一年就进了十三连环帮。因此我和他们关系不好,我们经常为了些关于如何出手的问题争执不休,掌门也因为我们的事头疼不已,可是日子还是要一天天的过的,不会因为过得不好,我就逃避,我从不回避任何困难。

我来到十三连环帮的头一年,这个门派虽然几乎没有什么样的进步,但他们却看到了希望,因为我曾在一场例行的比试中刺中过天下无敌的帮主,但帮主实在太厉害,我的一剑并未致命,他只是略微调了一下气息便把我们杀得丢盔卸甲,屁滚尿流。

事后,帮主说:“这个小子不错,让我动了真功夫。”

但尽管如此,这一剑足以令我名震江湖,江湖上把一年一度的后起之秀的奖颁给了我。于是,帮派对我更加器重了。他们把那个北卡才俊送走,给我找了几个身强力壮的帮手来,一个叫黑摩诃拉特利夫,他不大说话,人很敦实,后来在破解对方近身肉搏和轻功时很有心得,另一个叫及时雨麦基,看起来温吞吞地不是很抢眼,但是在关键的时候很能帮忙,很适合在战时当后援。

第二年,终于没有斯某人和我争来抢去,胖头陀兔死狐悲也低调了不少,我仗剑载酒,快意江湖,忘了我身边还有很多同门,老觉得我自己就能搞定一切,但那时的我,武功还没有高到后来的程度,所以十三连环帮总是输,到了年底,我们还是没什么进步。

我那时很迷茫,对这样的结果很想不通,我知道我和马大少不一样,我不会甘于在这样一个小帮派里过土皇帝瘾,可现在看起来,我离称霸武林着实远的不着边际。

这时候,去年刚来的那个掌门来到了我身边,告诉我很多东西,当时,我觉得有些很有用,有些很迂腐,于是我重新审视了一下那个新掌门,布朗先生——

仙风道骨,目光深邃,但看起来严苛得很

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开始按照他的方式来战,于是,转机来了……

5】腊后花期知渐近,寒梅已作东风信。在低谷之后,总会出现高潮,这和花开花落没有什么区别,对这一点,我的认识很深。

之后的两年,费城十三连环帮不断壮大,连续两年杀入了江湖中的八大豪门。我自己的武功也不断精进,逐渐练成了一种独步武林的步法,有人叫他凌波微步,也有人称之为修罗魅影,我都不喜欢,我称之为:“crossover”,人们都不懂这是什么意思,其实我也不懂,这是西洋人的说法,我只是喜欢这样叫它,仅此而已。凭借这种独门武功,我自己也在江湖上封了生涯中的第一个剑神的称号,因为那一年我杀得人最多,比胖子还多,也是在那一年,我也成为了盗圣,因为我总是可以在别人拔剑准备进攻的时候把他们的剑偷走,几乎每场比试当中都有两三次。顺便说一下,我还入选了一年一度的英雄大会。

也是在这两年之间,帮主在最后一剑刺中爵士二老的咽喉之后,带着六次武林至尊的戒指退隐江湖。武林再一次群雄并起,逐鹿江湖,腥风血雨自然是免不了的,但也有很多好事的人怀念帮主在时江湖太平的时日,他们为了将帮主的衣钵传下去而到处寻找帮主的接班人,我当时很红,而且很多人觉得我不要命的劲头很像帮主年轻的时候,于是我也被称之为帮主的接班人,虽然我和帮主的路数差了十万八千里。

和我一起被选作帮主接班人还有四个,其中两个我认识,科少侠和君子雷,当时科少侠已经去过一次英雄大会,面对面地同帮主过过招,他显得比以前更有野心,手上的功夫也越发纯熟,而君子雷也早已在一个叫雄鹿寨的帮派里站稳了脚跟,暗器手法几乎与唐门的女婿米大侠有得一拼,他的门派也是江湖上为数不多的豪门之一,另外两人是一对兄弟,哥哥叫八步赶蝉卡特,因为他的轻功独步武林,甚至比当年帮主的轻功还要骇人,我看他也挺像帮主,尤其是脑袋,弟弟叫脸谱书生麦蒂,他总是一副懒洋洋的目无表情,眼神很暧昧而且迷茫,但一旦睁开眼睛之后据听说能佛挡杀佛。

可最终我们五人没有一个人能同时继承帮主那样蔑天的气势和盖世的武功,所以,我们都没有能够凭借一己之力称霸武林。再后来,另外三人早早退出了接班人的行列,只剩下我和科少侠在大洋两岸遥对一生,有人叫我们“东邪西毒”。

这两年的武林属于两个大个子,一个叫邓肯,人们称他为圣城石佛,他的内家功夫很好,收放自如,他的招式很普通,要么是武当绵掌,要么是少林长拳,看起来平淡无奇,但是威力惊人,所以帮主退役后,他先拿了一个冠军,后来又拿了三个,这个人总是一副面沉似水,纵欲过度的样子,很没有神采,我经常暗地里叫他呆子;另一个叫沙克,人们称之为大鲨鱼,我却总是叫他胖子,他也不生气,只是傻笑,胖子一身横练的外家功夫怕已是到了绝顶的地步,使一对紫金雷公锤,经常以一敌五,霸道异常,可是私下里的时候却很可爱,经常会做些抚琴弄萧,附庸风雅的事,还老说金盆洗手了之后想进六扇门当捕快。科少侠当时就在胖子身边,但那时他不显山不露水,充其量只是做了一个二把刀的角色,结局大都是胖子掌握。

我真羡慕科少侠,他总是看起来要比我更沉稳成熟。

原文来自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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